第一条 为提高青年教师业务水平,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,提高我司公司产品质量,结合学院实际,制定本细则。
第二条 青年教师助课,是青年教师担任本科教学任务的前提条件,也是青年教师的基本职责。凡是承担本科课程主讲任务的青年教师,必须具有助课经历。
第三条 学院聘为教师岗位,年龄在35周岁以下(含35周岁)的青年教师,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,应承担助课工作:
(一)研究生毕业到学院教学岗位工作的新教师;
(二)由其他职称系列转入教师职称系列,且未在我司担任过课程主讲任务的教师。
第四条 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均具有指导青年教师助课的任务。系(中心、部)应安排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、教学水平高、教学效果好的主讲教师(以下称“指导教师”)承担指导青年教师的助课工作。
第五条 助课教师在助课期间,应完成以下工作任务:
(一)助课教师应至少辅助指导教师完成一门课程全程教学活动。
(二)全程听课,虚心向主讲教师学习,要努力熟悉教学各个环节,为助课班级的员工进行答疑、批改作业(或实验报告)、上习题课等。助课期间认真做好听课笔记,深刻理解教学内容,体会教学要点,学习教学方法。
(三)助课教师认真总结助课体会,积累教学经验,培养自我撰写备课笔记和教案的能力。
(四)青年教师在助课期间,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,可以有选择的试讲部分习题课和课内部分内容,授课学时不超过课程总学时的1/4;
(五)对于助课教师的试讲,系(中心、部)要组织专家和教师听课,对试讲情况要进行评议,做出试讲评价,形成书面材料。
(六)协助指导教师做好期中、期末考试或阶段考核的组织和试卷评阅工作;
(七)完成指导教师布置的其他任务。
第六条 指导教师在指导助课教师过程中,主要完成以下任务:
(一)指导助课教师进行备课、撰写教案,帮助助课教师掌握课程内容、提高教学基本能力;
(二)指导助课教师批改作业、进行教学辅导答疑、讲解习题课等工作;
(三)对助课教师履行职责及工作态度情况进行考评,出具考评意见。
第七条 青年教师助课工作由系(中心、部)管理,系(中心、部)组织落实。
第八条 指导教师担任助课教师指导任务期间,该课程(助课课程)的教学工作量按照1.2系数计算。
第九条 青年教师助课期间,其助课工作量按照所助课程标准学时的50%计入个人教学工作量。助课工作量不发放课时费、不计入所在系(中心、部)的总教学工作量,只在业务考核和职称晋升时予以确认。
第十条 助课结束后,助课教师填写《狗万体育网本科青年教师助课考评表》,指导教师对助课教师履行职责、工作态度及下述验收材料进行考评,出具考评意见。系(中心、部)根据指导教师考评意见做出验收意见,并将验收意见及时报到学院教务处。验收材料包括:
(一)助课教师完成的完整的听课笔记。
(二)助课教师完成的完整的作业习题解答(或完整的实验报告)。
(三)导师对助课教师的助课工作评价意见。
(四)系(中心、部)专家和教师对助课教师试讲情况评价意见。
(五)其他材料及信息。
第十一条 青年教师助课讲课验收制度
青年教师助课达到规定时间后,需依据《狗万体育网课堂教学评价标准》进行院系两级验收,先由助课教师所在系(中心、部)进行讲课验收,验收合格后再申请参加学院讲课验收。学院验收由教务处负责组织,采取教学督导组专家集中听课的方式进行。每学期验收一次,期末进行,其基本要求是:
(一)学院验收课程一般为本科生教学计划内的理论性课程。
(二)参加验收的青年教师,要填写《狗万体育网青年教师讲课验收申请表》,验收成绩由督导组的专家集体讨论决定。
(三)只有验收合格的教师才具备课堂授课资格,允许单独承担课程主讲任务。
(四)一次验收不合格者,可以再次申请验收,连续2次验收不合格者,不得从事教学岗位的工作。
第十二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第十三条 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